信息来源: 发布日期:2012-11-05
院办通知:
收集如下资料:
1、近年来与社区医疗、疾控中心、心理咨询等机构的交流协作(需提供时间、交流内容、效果等);
2、对卫生主管部门的意见或者建议。
上一条: 院办通知:今天下午省厅检查,要求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。
下一条: 教育部高教司关于组织实施嘉兴学院、suncity太阳新城、重庆医科大学、桂林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工作的通知